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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 很多的观点,在某个角度看来,确实是对的,没有违反道德原则。比如说,“我卖刀,可是又没叫买刀的人用买来的刀砍人”。或说,“我买强力胶,原是为那些有需要的人所预备的,可是并没有叫人买来当毒品来吸”。但,请听听一下的几个例子,再做评估吧。

伦理道德有很多,甚至个人都有一套哲学。今天一个贩卖毒品的人说,他无罪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说,我卖毒品/送给他们,又没有叫人来买它们来吸。今天一个小偷说,他无罪。为什么呢?因为他说,谁叫他把贵重的东西摆出来,让我有机可乘,去顺手拿走呢?今天卖安全套的说,他有功德,因为他免去人们性交带来的问题;卖色情光碟的说,他免去了人们孤独的时候无所事事,带给他人娱乐;侵犯者说,是对方穿得性感,所以让我的身体不听使唤的。

那么无论如何,人们都会用各样的借口当令箭,来掩饰自己的错。试想想,你也会有子女的。倘若有一天,他们到你面前说,“我不想吸毒的,是他们逼我吸的;或说,是他们给免费给我的,我就试试看,用咯”。又有一天,你孩子说,“是他把贵重的东西摆得那么羡慕,所以我才去拿走,占为己有的咯”。再来,你孩子说,“他们可以卖安全套,我就可以买啦,这是正常交易嘛”。又或者,当你问你的孩子说,“为什么你要侵犯或跟那个女生发生性关系”,而当他回答你说,“是她自愿躺下来,给我摸的咯”,请问这个时候,你有何感想呢?是否会想要推翻第二段所谓的一套伦理道德呢?

“你们的话,是,就说是;不是,就说不是;若再多说,就是出於那恶者(或作:就是从恶里出来的)。”(5:37)。很多时候,答案不会出现第三种说法。在【是】与【非】之前很难再出现一个【可能】性的答案,只是人愿不愿意去承认罢了。人非圣贤,但也不要入了江湖,身不由己。【面对】与否或是【积极】看待才是由己。

人总是喜欢利用法律漏洞、道德伦理甚至是瞎掰来掩饰一些自己的过犯。一些固然影响不大,但一些则足以影响基督徒对信仰的见解,认为自己是对的,但不求神真正的旨意或者逃避。今天我们很常以主祷文祷告说,“不叫我们遇见试探”,但是当你知道那是『试探』的话,那表示你还是清醒的,但是当你不认为、感觉那不是『试探』的话,那就糟糕了,那你就犹如锅中青蛙,从冷水一直煮成废水,一直到它被热水滚死了,也不知道自己死去的原因是什么。

很常时候,我们的确是对我们的过犯不太看重,甚至是查验不到。但也有时不是【不想】面对,只是【不敢】面对。那是因为终究一句,我们跟神的关系不够好,或是,单看某些属灵书籍或书卷,而导致灵粮饮食不均衡。很常时候,我也做的不好,都没把上帝所托付的【功课】做好,但求神光照,照亮我心中黑暗的一面,让影子集中在一个点上/让这心中的黑暗因祂的宝血被遮盖。它还在,只是被遮盖了。要怎么维持它持续被遮盖,就要看你跟神的关系如何了。与你共勉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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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shUnc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