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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督徒对于信徒的生活见证非常看重。所以什么样的品格就延伸与什么样的家庭,因此信徒的生活见证可以说是鉴定了你和你所信仰是否同步化。

可是现今人们对见证的看法又是如何的呢?到底如何才算是个好见证呢?断乎不能有一个明确的定义。难道唯独在校园、职场有好名声,在教会轰轰烈烈的服事才算是个好见证吗?没上教会的人就没见证吗?

 

在一次的小组讨论当中,似乎大致上的人们都对见证有一个很完美的诠释。这并非错,但也没绝对的答案。

难道,常年在海上漂泊的基督徒渔夫,长期不上教会,就没见证吗?

难道,常年累月不在有教会的地方工作,不能上教会,就没见证吗?

难道,抽烟的人就不能为主做见证?

难道,同性恋不能是基督徒,因为不能为主做见证?

难道,一个在众人都认为不正当的事业当中工作的人,就不能为主做见证?

难道,一个坐过牢的人,就一辈子给人标签为没好见证的人吗?

难道,见证就只限于美好的事物上吗?

这些『难道』断乎不能绝对化。

 

看回圣经,马可福音2章15至17节说道,”耶稣在利未家里坐席的时候、有好些税吏和罪人、与耶稣并门徒一同坐席.因为这样的人多、他们也跟随耶稣。法利赛人中的文士、〔有古卷作文士和法利赛人〕看见耶稣和罪人并税吏一同吃饭、就对他门徒说、他和税吏并罪人一同吃喝么。耶稣听见、就对他们说、康健的人用不着医生、有病的人才用得着.我来本不是召义人、乃是召罪人。“

当时候的法利赛人中将见证定义为是圣洁无瑕疵,是不会和众罪人同席或是来往的。但是耶稣却告诉他们说,哪里有罪人,哪里就需要救恩。

反映回我们现今的社会,到底是『见证』是否犹如一般人们所定义的呢?还是我们信徒是否可以在无论顺境逆境都能够服事神,为主做见证呢?我个人认为两者兼具,但更重要的是,是按着环境与所接触的人群而有所不一。

人心难测。无论信徒或非信徒对于『见证』的定义也有所不同。有的人认为,你不读经不祷告,就没好见证。可是有些人却可以因着你不介意他的身份,而坐下与他一同交谈,而在你身上看见耶稣。也有些听见牧者在说其他宗教所拜的皆是妖魔鬼怪,对于不信的人始终是刺耳,始终是认为那不是个好见证。所以我们又如何满足所以人,成为他们心目中所认为的好见证人呢?断乎不能,除非义人显现。

然而我们知晓,神不喜悦人们在不正当的工作环境之下工作,但神也何尝不用当中仅有的信徒来服事祂呢?

有一天,神要使用这些基督徒渔夫分享众人说,神所赐予他们的,比他们所得的鱼子更为丰富。

有一天,神要兴起这些在无教会地方工作的基督徒,在该地建立教会。

有一天,神要让曾经抽烟的、曾经吸毒的、曾经坐牢的、曾经淹迷于罪中的人站在讲台上,分享神的带领。

有一天,神要兴起在赌场工作的基督徒,传福音给赌场的人,让赌场改行。

有一天,你将发现人们因着你的生命而看到耶稣,而不是你的生活。

 

与您们共勉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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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ishUnc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